“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
“七不准”: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
“四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
“两禁两限”:禁止对小型微型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收取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和咨询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