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
事项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授信额度具体方案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以非关联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祯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对本行与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同意:
1.给予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1年。
2.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对授信额度内的单笔交易进行审批。
3.对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的授信提用按照本行授信审批意见进行,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本次增加对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的授信额度后,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行的合计授信额度为3亿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方 |
此前授信额度 |
增加后的授信 |
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5亿元 |
3亿元 |
(二)前次关联授信额度方案和执行情况
2021年4月15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截至2022年3月末,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行的实际用信余额为人民币7977.37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经营范围
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祯,经营场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工业园区平西公路,经营范围主要为石油焦、阳极、石墨及碳素制品生产、销售;残阳极回收、销售;建材、钢材、有色金属(除贵金属)、五金的销售。
(二)经营情况
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碳砖、电极糊的生产与销售。目前自有普煅炉2台,电煅炉2台、电极糊生产线1条,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碳砖焙烧窑1座,设计年生产能力为2万吨。2020年销售收入2.25亿元,利润2058万元;2021年销售收入2.81亿元,利润669万元。
三、关联方认定
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为0.94%,向本行派驻一名董事,为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祯,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规定,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系本行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向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其他借款人的同类授信;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本行给予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授信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10日-3月22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采用书面传签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授信和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3月23日-4月14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采用书面传签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由第五届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请的《关于审议向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授信和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石嘴山银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行向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3亿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度额授信额度,属于商业银行正常授信业务,符合本行经营发展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本行独立性,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刘祯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监管法规、《石嘴山银行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