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银行关于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本行于2020年3月1日开展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转换工作稳步推进,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现对转换事项进一步安排公告如下:
一、银行统一办理:
本行对截止2020年6月25日前尚未进行个人贷款定价基准利率转换补充协议签订确认的,本行将参考银行业普遍做法,于2020年6月25日进行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批量转换。
(一)适用业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行个人贷款业务:
1.满足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存量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及“商业性个人用房贷款”。
2.截止2020年6月25日(不含),未前往本行相应网点进行现场LPR转换的。
(二)办理渠道
本行统一办理转换,客户无需操作。
(三)办理时间
2020年6月25日统一办理。
(四)转换规则
本行将满足条件的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统一转换为LPR,继续维持原合同最近利率水平,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使用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商业性个人用房贷款使用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二、特别提示
2020年6月25日后,对于已统一转换为LPR浮动利率的个人贷款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8月31日前联系本行各分支机构客户经理,或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96789,通过“线下办理”方式与我行另行协商。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